电动执行机构与电站阀门的配套
电动执行机构与阀门配套时,其控制转矩应满足下列条件:
a)电动执行机构输出的最大控制转矩应大于阀门在工作状态时开启或关闭所需的转矩;
b)电动执行机构输出的最小控制转矩应小于美标阀门在工作状态时开启或关闭所需的转矩;
c)调节型电动执行机构输出的最小控制转矩应不小于调节阀或调节挡板中间位置的运行转矩。
电动执行机构与阀门配套时,其额定行程应满足下列条件:
a)电动执行机构的额定行程应不小于电站阀门的最大行程;
b)电动执行机构的额定行程范围值应可调整。
双速运行的阀门应配套下列形式的双速电动执行机构:
a)双电动机电动执行机构;
b)变极双速电动机电动执行机构;
c)变频调速电动执行机构。